安徽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三任院长被判入狱。然而,全国一大批证据确凿的行贿者却戴着“买来的乌纱帽”纹丝不动。一次,一位记者采访了该市纪委的一名负责官员。
官员:涉案干部太多,如果大换血,将导致一些部门瘫痪,要正确把握度,毕竟培养一个干部也不容易,要给他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嘛!
记者:那些行贿的干部是怎么“培养”起来的?如果不行贿,他们能“进步”到现在的位置上吗?摘下行贿者的乌纱帽就是不给机会吗?照此逻辑,任何违法违纪者都不该处理了,所有杀人放火者都不必判刑了,都给他们机会?
在论辩中,有时对方为了达到所谓“驳倒辩赢”的目的,往往无理狡辩,甚至强词夺理地诡辩。正如引例中狡辩的官员,记者以官员的话类推,推出“杀人放火不必判刑”的荒谬结论,该官员便理屈词穷了。论辩中,面对类似情况,怎样驳斥才能既“胜之于口”,又“服之于心”?归谬反证法就是一种常用的制胜武器:即,不直接对对方的论点、论据及论证方式进行正面驳斥,而是按照对方的逻辑推导出一个明显荒谬的结论,使其论点不攻自破。
“仿拟推理式”归谬反证
东风育人中学张大海课下无事翻开了《南方日报》,突然一则新闻吸引了他,广东佛山三水区争取年内在城区建立一家美沙酮门诊,并探索为吸毒人员设立3至5个清洁针具交换点。此做法因为在一定程度上默认了毒品犯罪,受到大家的一致谴责。张大海看后颇为不满地说:“哼,就知道一味的谴责!吸毒者之所以感染艾滋病就在于所用的针具不清洁,这样有清洁针具了艾滋病就不能传播了。”
刘潇杰听后反驳说:“这种做法尽管有一定作用,但是,它也会带来很多负面作用,所以,在世界上一直没有得到公认!”
张大海颇为不屑地说:“没公认并不一定不好啊!”
刘潇杰说:“正如一个评论说的,这种做法是挖肉补疮,是牺牲了毒品犯罪的社会问题,来解决艾滋病的医学问题,难道为了防止劫匪持枪杀人,我们就给罪犯提供麻醉枪吗?”
仿拟推理是指根据对方的错误逻辑,模拟、仿造出一个与之相类似的新的错误论题,用对方用过的逻辑推理方法“回敬”对方,使之难以置辩,从而取得论辩的胜利。刘潇杰采用仿拟批驳,按照张大海的逻辑仿拟推出“为了防止劫匪持枪杀人,我们就给罪犯提供麻醉枪”,有效地驳斥了张大海立论的荒谬性。
“矛盾返还式”归谬反证
某市因外来人口较多,交通状况日趋恶化,坐公交车的人越来越多。
一日,一个体形偏瘦的乘客忿忿不平地在车内抱怨说:“这公交车太挤,完全是一些胖人造成的,以后应该按重量买票!”
这时,他身旁的一位体形较胖乘客听了,知道他是随口一说,便微笑着反驳说:“假如您的话应验了,那么对您将非常不利啊,怕是以后没公交车愿意拉您了。”
“为什么?”瘦乘客不解地问。
“您想想,像您这么苗条的人,如果按体重收费,乘务员能收您多少钱啊?如果您是乘务员,您是愿意我这样的人乘车,还是愿意您这样的人乘车?”
瘦乘客一听,禁不住笑了,刚刚因为拥挤而发的火气顿时烟消云散。
所谓反还,它使用的思维套路是对方的,而后由此及彼,物归原主,让对方自食其果。论辩者抓住对方论断中自相矛盾的说法,以此推导出与事实相悖的结论,充分彰显其论题的荒谬,使对方败下阵来。上例中,为了批驳瘦乘客“按重量买票”的荒谬观点,体形偏胖的乘客以对方的观点为前提推导出“瘦子会因为交费少而不被允许乘车”的结论,这是与体型偏瘦的乘客的目的和结论都是矛盾的,既达到了反驳对方的目的,又没有让对方难堪。
“反向诱导式”归谬反证
这天,税务局的胡干事来到腾翔集团甘总的办公室办事,两人针对税收问题展开了讨论。
甘总:报上说,这几年我们国家的税收收入连续实现大跨越,外汇储备也不断刷出历史新高,但国家税务总局认为,我国的税赋总体水平与欧洲相关国家相比仍然偏轻呢。
胡干事:是呀,工业化国家宏观税赋平均30%左右,我国只有不到20%,太轻了!
甘总:这种单纯的数字比较,其实没有多大意义。欧洲的宏观税率普遍很高,但欧洲也以高福利著称,比如瑞典,除了基本保障外,还有父母津贴,寡妇抚恤金等五花八门的补助。总而言之,凡是比较常用的、适合统一提供的需求,政府全部包下来,需要自掏腰包的消费非常少。我们却完全是另外一种景象。8亿农民几乎没有任何社会保障,即使在城镇,医疗、养老等基本保障的水平也很低。说白了,公民纳税就是为了购买政府的服务,这与住宾馆买服务没什么两样。中国目前的宏观税赋虽然只有北欧的三分之一,但如果得到的政府服务只有人家的十分之一,这种的税赋能说不重吗?
反向诱导就是从我方反对的观点入手,获得对方认可,诱导对方上钩,进而出其不意地对对方的观点加以攻击。甘总反向诱导,故意抛出并非自己真实想法的观点:“与欧洲相比,中国的税负偏轻。”这一招实际上是诱敌之计,为的是引蛇出洞。甘总引诱对方说出“中国的税负只有不到20%,太轻了”,然后打其“七寸”,摆事实、讲道理,亮出“跟政府的服务水平相比,中国的税负过重”的观点,攻其不备,只轻轻一击,就使得对方无力辩驳。
论辩中,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为了论证对方的观点是错误的,先认同对方的观点,假定对方言之有理,然后以它为前提,推导出一个更为荒谬的结论来,从而使对方观点不攻自破。
(编辑 胡国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