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永城一辆大货车因超载被当地运政、路政部门相继罚款。当事女车主刘温丽因付不起罚款喝剧毒农药自杀,所幸经抢救性命无虞。时隔半个多月后,这个在家人眼中倔强的女人,却为自己当天的行为很是后悔。大货车的贷款还未还清,尽管“闹翻”了,但她还得继续在这条线路上奔波。她怕这条路,今后走不了了。
刘温丽确实超载了,既然如此,执法部门就有理由处罚她。但是,为何不追问刘温丽为何超载?答案是:如果不超载,就没得赚。简单计算可知,从河南永城到江苏徐州运砂石一吨运费是44元,如果遵守《公路法》,刘温丽的6轴货车最多可拉55吨,但这却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47吨上限。如果遵守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刘温丽一趟可以得到2068元运费,但这笔钱,根本无法支付司机的工钱、高速路费以及油费。即使按照55吨拉,她一趟下来也只能盈利323元,还不包括吃饭、喝水的钱。
因帮货车维权出名的王金伍总结得很精辟:女车主刘温丽收到那么多罚款不足为奇,你遵守了公路法,违反了交通安全法;你遵守交通安全法,你不一定遵守道路运输条例;你遵守道路运输条例,你不一定遵守城市道路条例。所以只要多个部门管理,货车司机早晚都是违法。换言之,总有一种制度逼你就范。
这是一起典型的恶性执法事件。一个本本分分的个体运输户,想靠辛勤劳动在自己国家的公路上赚点钱,结果呢?不违法超载不行,买了实际上的超载许可票证也不行。实在受不了各种罚款,服毒抗议,还是不行,执法人员放下话来,“死了也跟我没关系”。是啊,死了还欠着罚款呢,何其泯灭天良。
从舆论效果看,以死相抗是成功的,拿到了医药费,扳倒了数位在小老百姓眼里相当于“土皇帝”的大人物。但刘温丽还是后悔。她并不关心能否推动什么体制改进,而是想,得罪了这么多人,跑运输这门生计恐怕愈发行不通了。她后悔之处也是这起事件的恶之所在。
想来真是可怜,刘温丽真的是被逼到没法子了,豁出命了,死都不怕了,却在“幸免于难”之后怕了起来。什么比当时面对死亡还可怕?是害怕生存吗?还是有什么因素,让她不敢直视继续生存的道路?
刘温丽遭遇的整个过程,就知道一些权力行使者妄为和荒诞到什么地步。通常说一些地方靠管理来敛财,那还是建立在要管、想管好的基础上。永城公路执法的事实却告诉我们,管不好,管得越乱,敛财的机会越大,油水越足。制定一个畸形的收费制度,算盘叮当响。
说到这,也许不少人认为应该治理公路“三乱”。诚然,必须清理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问题是,不乱收的费就合理吗?如果该收的费用过高,压弯了车主的腰,以至于出现了“不超载就赔钱”的现象,也足以说明现行的合法收费有不合理之处。部分地方政府已经将合法制度研究得“相当透彻”,合法,几乎可以成为他们掩护敛财的幕布。因此,清理三乱还不够,应有更给力的措施。减少收费站点,降低公路收费标准,调整不合理的收费期限。解开他们所有的幕布,也逼着他们和百姓坦诚相见一次。看看他们执法,还会不会这么理直气壮。看看他们的“恐怖剧情”,是否比死亡还让人难以面对。
(编辑 胡英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