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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话时,请不要“出卖”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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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杨在华
 
“你凭什么说我偷了小兰的书?”大个子李广勇一见到我,就冲我嚷嚷。
我是一头雾水,“偷书?我可没说过你偷小兰的书呀?”
“哼,还挺能装蒜!这可是王大鹏亲口告诉我的,还能有错?!”李广勇愤怒地说。
王大鹏?小兰?书?我迅速在大脑里检索这几个词,忽然想起了昨天下午发生的事。
昨天课外活动时,我和王大鹏回教室取东西,发现小兰焦急地转来转去。原来,她新买了一本书——李开复的《做最好的自己》,才看了不到两页,书竟然不翼而飞了。我走上前,安慰她说:“小兰,你别着急。今天我看到李广勇拿着一本《做最好的自己》,可能是他拿走了。明天问问他吧!”
谁知,就这么一句话,被王大鹏一传竟然变了味,变成了“李广勇偷了小兰的书”。真是冤枉好人啦。我赶紧向李广勇解释清楚。幸亏我和李广勇平时关系不错,他又明事理,要不然,我还不被定个“诽谤罪”呀!
“我确实拿了一本《做最好的自己》,但那是我从地上捡的,又不知道是谁的,就放在班级图书角书架上了。”李广勇的脸色这才缓和下来。
处理完这事儿,我得找王大鹏说道说道,他得学点说话技巧了,可不能这样“出卖”我。
不料,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刚拐到走廊里,丁雅婕就蛮横地拦住我,指着我的鼻尖说:“你给我站住,今天必须把话说清楚!你凭什么说我脾气坏?你凭什么说我没人理?凭什么?!”
一连串的问句就像一排炮弹,把我轰得晕头转向。唉,她真不愧是班里有名的“迫击炮”,说话太厉害了。我定了定神,站稳脚跟,回答她:“我可不是这样说的。”
“你还不承认?”丁雅婕轻蔑地看了我一眼,“王大鹏都一五一十地告诉我了,看你还怎么狡辩?”
我心里暗暗叫苦:王大鹏啊王大鹏,我的好同桌,我可跟你往日无冤,近日无仇,你咋净“出卖”我呢!
我深吸一口气,和颜悦色地解释:“别、别着急,你听我说。事情是这样的,那天在教室里,小兰不小心把水洒到了你的书上,你就有点着急了,小兰都跟你道歉了,可你还是不肯原谅她。同学交往,要与人为善,得饶人处且饶人嘛,何况小兰不是故意的。这样下去,你怎能有个好人缘?我作为班长,真担心你以后成了‘独行侠’,所以才用担忧的口气对王大鹏说:‘要是丁雅婕不改改她的坏脾气,恐怕没人愿意理她了。’”
我小心翼翼地选择那些听起来比较温和的词语,尽量避免再招来一排炮弹。
听完我的解释,丁雅婕消去了三分怒气,但还是警告我:“别看你是班长,谅你也不敢毁坏我的名声!不过,你说的还有点道理,这回我就暂且饶了你!”说罢扬长而去。
我苦笑了一下,边走边想,问题到底出在哪儿?我说那些话并无恶意,为啥一到他们那里就变了味呢?看来,问题就出在中间环节上,应该是王大鹏不懂得给他人传话的技巧,才屡屡“出卖”我的。
要知道,传话可不是一件小事,传好了能促进同学团结;传不好,很可能会挑起“争端”,引起误会、纠纷或矛盾,甚至会破坏班级的“团结稳定”。
就拿这次我遭遇的“出卖门”来说,我说的是“可能是他(李广勇)拿走了”,却被王大鹏改头换面,变成了“李广勇偷了小兰的书”,这样“变味”的传话,无疑会挑起我和李广勇之间的矛盾,无论是谁,听到了这样“诽谤”自己的话,不跟我急眼才怪呢!可怜的我,差点成了“局部战争”的“牺牲品”,唉,冤,实在是冤!
看来,得告诫王大鹏,传话时千万不要窜改原意,更不要添油加醋,否则,挑起“争端”不说,他还可能会沦为搬弄是非的“小人”了。
我又转念一想,仅凭这一条是不够的——王大鹏给丁雅婕传的话可是我的“原话”呀,丝毫未动,可为啥又“出卖”了我,让我遭到一顿好“炮轰”呢?
作为班里的“领头雁”,我可不想看到哪只“大雁”离群了,所以,才有了那句担忧丁雅婕变成“独行侠”的话——“要是丁雅婕不改改她的坏脾气,恐怕没人愿意理她了”。但是,如果脱离了说话的原因、背景,这句话就变得硬邦邦的,甚至还有了几分讽刺、揶揄的味道,丁雅婕听完后能不进入“战备状态”吗?
因此,传话时除了不要窜改原意外,还要解释清楚说这番话的原因、背景,最好像外籍人士总结的那样,传话时要抓住几个要点,也就是什么人、什么时候、什么地点、什么事、为什么以及说话时是什么样的情形。只有这样,传话才不至于捅娄子,才不会“出卖”说话人。
王大鹏啊王大鹏,我不要求你来“自首”,但我要用亲身经历告诫你:传话时,请不要“出卖”我!非得让你掌握传话的技巧不可,你就瞧好吧!
想到这里,我不由得加快了脚步。
(责任编辑 赵立涛)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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