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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泰安这起造成11死的交通事故背后,有三个问题值得讨论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05日

 

  9月3日,发生在山东泰安东平的一起交通事故无比令人痛心,11人死亡,其中家长6人,学生5人。

  现在造成事故的原因警方还没有公布,但很多人把矛头对准了学校。认为如果学校能早点开门,就不会造成学生和家长在校门口聚集。也有人为学校叫屈,认为不能把责任完全推给学校。

  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起惨绝人寰的事故,我们只能等警方公布。但在这起事故背后,有三个问题值得讨论。

  1

  学校该不该早点开门

  现在除了寄宿学校,大部分中小学开门时间都是由规定的。规定并不是学校自己制定的,而是由当地教育部门制定的。

  尤其是在最近几年,“双减”工作大力推行的前提下。很多地方都要求学校有严格的开门时间。

  教育部2021年曾引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中学生到校时间不得早于8:00;小学生到校时间不得早于8:20.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

  教育部之所以出台这样的规定,是为了让中小学生的睡眠时间能多一点。

  既然教育部有这样的固定,各地教育部门就要监督辖区各学校执行,不执行就是违规,出了事情,学校领导就要承担责任。

  不能否认,出台这个规定的初衷是好的,但这个规定实行后真的能取得理想的效果吗?给学校和家长带来的不便也是切实存在的。

  哪个家长能保证每天都能准时8点或者8:20把孩子送到校门口呢?谁也不可能把时间掐得那么准,尤其在早高峰堵车的城市和路段。为了孩子上学不迟到,都会打出提前量,早一点把孩子送到学校门口。

  有的家长送完孩子后还要去上班,上班地点离学校近的还好说,若距离较远,为了上班不迟到,也只能早早地先把孩子送到学校门口,然后赶去上班。

  学校开门时间要严格执行规定,这样,校门口造成聚集是在所难免的。

  要避免校门口聚集,只有一个办法,学生啥时候到就啥时候进学校。或者给出一个时间段,比如7:00到8:00之间,在这个时间内就可以。

  古训说:“一日之计在于晨”,早晨是学习的黄金时期,尤其是对于背诵和记忆知识来说是最高效的时段。

  为什么我们的孩子要在这个黄金时间聚集在学校门口等开门呢?

 

  2

  学校为何害怕负责任

  学校之所以不敢早开门,之所以不能让学生随到随进,根本原因就是怕承担责任。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三条: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开学校途中发生的;

  (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三)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之间意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四)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如果学生到学校早了,老师都还没到岗,秩序得不到较好的维护,一旦学生在校内发生安全事故或意外,学校往往难以摆脱责任。发生任何事情,学校都要承担责任。

  对于学校来说,统一进校时间是减少责任的“有利”选择。我们也不能一味地指责学校不负责任,学校也是汲取教训的。之前有多起学生在学校嬉闹致伤,造成伤害,受伤的孩子将学校告上法庭的事件。

  如果学校提前开门,学生随到随进,在教师没有到岗的情况下,秩序无法保证,发生意外的可能性更大。只要发生,学校的责任就要承担责任。

  看看现在,别说学生提前到校了,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风险,很多学校的课间十分钟,学生都只能在教室或者走廊里活动,连楼都不能下。

  想去操场自由活动,成了学生的奢望。把学校比喻成笼子,也不为过,网上不是有个新词叫“课间圈养”吗?

  学校不敢主动担当,害怕承担责任,固然是不对的,但如果仅仅批评学校不作为,也是不公平的。学校也是“有苦难言”。

 

  3

  该怎样让学校和老师大胆使用惩戒权

  学校选择统一开门时间,不能放学生早进学校学习和活动,还有一个原因,是不敢放手管理,尤其是非上课时间。

  8月2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队伍的意见,其中提出,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支持教师积极管教。

  把惩戒权还给学校和老师,这个呼声由来已久。

  到底是什么造成老师不敢放心大胆地使用惩戒权呢?

  笔者出生在80年代,那个时候学生在学校犯了错误,被老师批评、罚站、罚到操场跑步是家常便饭,学生被罚了,还不敢让父母知道,父母知道了,比老师罚的更狠,还可能狠狠揍上一顿。

  现在呢?老师批评学生几句,稍微批评重一点,都担心学生想不开。你罚学生站一会儿,家长就能闹到学校。有的家长动辄举报学校或者教育局,闹得不可开交,让学校和老师都身陷舆论漩涡。而一些教育部门,又把无举报无投诉作为考核、评价教师的指标之一,导致教师的教育权利得不到充分保障。

  在这种情况下,还有多少老师敢使用惩戒权?还有多少老师敢放心大胆地批评犯错误的学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躺平”是最“有利”的选择。

  我们当然不能纵容体罚,不能提倡暴力教育。但支持教师积极管教,放心使用惩戒权也绝非纵容体罚和暴力教育。

  要让教师放心大胆使用惩戒权,家长和学校的态度至关重要。尤其是家长,应多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理解和尊重教师的惩戒行为,端正态度做好家校配合。

  最后,回到发生在泰安的这起交通事故上,11个不幸消失的生命令人痛心和难过。虽然发生事故的原因还没公布,但我们真的应该好好考虑废除统一进校时间这个规定,避免家长和学生在校门口聚集。要实现这一点,看起来似乎是学校想做就能做到的,但怎样保证学校放心大胆地去做,却不只是学校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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